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郝艳作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
本人于2025年10月10日正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任职后履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人履历如下: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5年4月,任中铁十八局集团技工学校教师;2005年5月至2025年2月,任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审计科高级会计师;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
1董事会会议3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
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5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公司在本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任职后实际出席会议1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事先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后,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四)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本人任职后实际出席会议2次,审议议案
5项。本人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情况
进行审议,参与编制《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任职后实际出席会议2次,审议议案2项。本人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2审核,参与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拟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约为3日。本人利用参加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培训活动等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六)特别职权行使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同时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未来的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2025年新聘任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尚未出席公司股东会。任职以来,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认真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料、关注互动易问答等,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重点问题;通过公司指定披露渠道,主动掌握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经营、治理等事项;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
部门常态化沟通,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后续将持续关注中小股东诉求,勤勉履职,积极通过合法有效途径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3(一)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前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参与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薪酬水平与绩效考核导向,明确薪酬结构、考核标准、发放机制及约束条款,确保薪酬与业绩、责任、风险相匹配。制度经充分论证与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障薪酬管理合规、透明、公允,有效激励董事及高管勤勉履职,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相关事项
本人于2025年10月10日起正式任职,任职后,公司无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五)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285.60万股调整为265.3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8人变更为55人。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其他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公司被
收购、董事会换届的相关情况;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或
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
是对创业板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履职能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郝艳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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