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证券简称:惠云钛业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3168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
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镇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1(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6332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4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8347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2641684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7366663股,下同。)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6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6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8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8%;反对8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1%;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89%;反对8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33.2309%;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7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0%;反对8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9%;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264%;反对8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7334%;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82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9%;反对8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1%;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414%;反对8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230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7%。
提案4.00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8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6%;反对8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4%;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123%;反对8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260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7%。
提案5.00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2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6%;
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8%;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96%。
本提案获得通过。公司关联股东钟镇光、美国万邦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89%;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451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
提案6.00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提案6.01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29%;
4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3%;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98%。
本提案获得通过。公司关联股东钟镇光、美国万邦有限公司、云浮市百家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000%;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1372%;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8%。
提案6.02确认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8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8%;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89%;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451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
提案7.00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7.01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29%;
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3%;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5总数的0.0098%。
本提案获得通过。公司关联股东钟镇光、美国万邦有限公司、云浮市百家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000%;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1372%;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8%。
提案7.02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7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0%;反对8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264%;反对8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953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
提案8.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备案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8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8%;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6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89%;反对8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451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
提案9.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7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0%;反对8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264%;反对8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953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成亮、陈扩民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7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