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证券简称:惠云钛业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3168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上午9:15-
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镇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1(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6394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0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8161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2641684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7366477股,下同。)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9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9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提案1.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备案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575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9%;
反对2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13%;反对2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88%;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2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9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96%;反对3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9%;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4%。
本提案获得通过。公司关联股东钟镇光、美国万邦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976%;反对3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13%;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0%。
提案3.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3.01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46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
反对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241%;反对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903%;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6%。
本提案获得通过。
3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成亮、熊茂竹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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