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5证券简称:铜牛信息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31号铜牛信息大厦第七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伟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328941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2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9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2%。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2696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307%。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9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2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9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2%。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远程视
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7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46%;反对2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4%;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71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3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4%;弃权7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68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88%;反对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5%;弃权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73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57%;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弃权5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76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91%;反对2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3%;弃权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440%;反对20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91%;弃权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55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887%;反对2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39%;反对2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776%;弃权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5%。
关联股东高鸿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
1509673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66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60%;反对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5%;弃权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0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251%;反对2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58%;弃权6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6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32%;反对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3%;弃权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67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75%;反对2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7%;弃权5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1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106%;反对2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27%;弃权5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072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47%;反对2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8%;弃权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044%;反对2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466%;弃权6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烁、李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