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证券简称:爱美客公告编号:2025-038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1)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金平西路20号院爱美客大厦
1层会议室
1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0人,代表股份192586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1165874股,下同)63.89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3265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4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0人,代表股份293211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5人,代表股
份47838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7734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9人,代表股份20104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97%。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和其他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部分人员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9250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
反对56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22720
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59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1%;反对56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弃权22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潘仙、张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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