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乳品”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
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
3、2026年3月10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听取
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初
步审计意见等方面的汇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
4、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网络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本页无正文,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唐善永叶兴乾李学锡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