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8证券简称:熊猫乳品公告编号:2025-062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650号兴业楼一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16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40817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1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5%。(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6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17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扩大产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9%;反对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
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82%;反对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1%;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05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反对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
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25%;反对1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9%;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06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1%;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21%;反对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24%;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105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6%;反对1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
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41%;反对1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7%;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郑梁、余方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