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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00证券简称:广联航空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3182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监事会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3月17日债券上市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3.《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召开时间监事会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拟收购景德镇航胜航空机械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13.《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1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第十次会议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4.《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5.《关于修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召开时间监事会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提

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6月13日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三届监事会案》

2023年8月25日第十二次会议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三届监事会1.《关于拟收购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

2023年9月23日

第十三次会议司51%股权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二、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合法经营、决策依据充分科学、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认为公司重大决策严格遵循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针对各期财务情况的汇报,审议

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执行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违规行为。公司能够公允、客观地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表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继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集中修订更新了公司治理、内部监督、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目前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地实施。

(四)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相契合,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同时系回馈投资者的积极举措,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五)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度,为强化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激励,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为公

司的人才战略提供有力抓手,保障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目标实现,公司继续推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执行工作,已于2023年5月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1名激励对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为满足归属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事宜。截至目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及归属事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执行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六)对外投资情况公司2023年度实施的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在对于景德镇航胜航空机械有限公司、西安中捷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投资交易中,做到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

内容符合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制度,保障报告期间资金使用规范,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信息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内幕信息管理,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赵韵女士、李宪成先生和孙兆君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事职责,积极组织并参与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违反《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围绕公司经营战略,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向前发展。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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