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作为广联航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联航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号)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3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694700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7952379.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47620.5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965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1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联航发(沈阳)精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广联”)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学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新”)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学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
139822.0031964.00
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2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10208.008214.00
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
326729.0021407.00
化智能制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8415.007619.76
合计85174.0069204.76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拟使用募集资已使用募集资剩余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资序号项目名称金金额(万金金额(万金额(含利额(万元)元)元)息,万元)航空发动机、燃
1气轮机金属零部39822.0031964.0030772.36209.76
件智能制造项目航天零部件智能
210208.008214.006973.991244.46
制造项目大型复合材料结
3构件轻量化智能26729.0021407.006829.976761.65
制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8415.007619.767534.7685.98
合计85174.0069204.7652111.088301.8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21110894.3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3018453.1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支付发行费用后)人民币692047620.5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7918273.10元,系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900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的合计。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截至2024年1月4日,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3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4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276.00万元/年。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
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4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活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联航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5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联航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捷王洪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