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6-100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8月14日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9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星期一)
7、 出席会议情况:
(1) 会议出席整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880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24.97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052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4%。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2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7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4%。
(3)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股本数据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为准,下同。1、审议通过《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8460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98%;
反对4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08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407%;反对4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603%;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90%。
就本议案的审议,相关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8460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98%;
反对4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08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407%;反对4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603%;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90%。
就本议案的审议,相关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8459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97%;
反对4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0%;弃权1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086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319%;反对4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603%;弃权
16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78%。
就本议案的审议,相关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启辉律师、杨淞律师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