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俊,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际 4A广告公司创意总监。2000年 7月至今就职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设计专业教师,教授,硕导。2004年8月至2012年8月担任温州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研室主任,2012年8月至今担任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兼任中国工业设计师协会成员、温州市城市美学研究会学术首席专家、温州商标品牌专家顾问团专家顾问、温州知识
产权专家顾问团专家顾问、美国(温州)肯恩大学品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温州文化创意协会理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以
现场方式参加会议5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本人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4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3次股东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对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提名委员会工作,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战略委员会工作,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做了检查。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日常工作情况
1、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天数为15天,包括:出席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预审事宜,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不定期进行沟通等。且作为行业人士,积极主动到公司现场了解情况,询问公司的经营状况、了解公司的战略方向。多次自行前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深入、独立了解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行业竞争作出合理分析和建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面对未达到召开会议的事项也能够及时掌握,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对公司经营、投资等重点方向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相关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胤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场地租赁,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情况,结合瓯海会展中心项目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管理职责、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监管政策等文件有很多改动,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和其他公司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督促公司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待独立董事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俊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