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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国安达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

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 293.0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2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66万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用552.83万元(总额600万元,其中47.17万元为公司提前支付,本次支付552.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09.8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公司提前支付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用47.17万元和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96.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8465.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465.7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97.47

第1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7.72

项目投入 C1 1.60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4.27

项目投入 D1=B1+C1 199.07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41.9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708.6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852.74

差异 G=E-F -144.06

注: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144.06万元系应结余募集资金已扣除公司

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发行费144.06万元;

2、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聘请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公司已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由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第2页义务。基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59500908888882357854.56活期存款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595009088888886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5708030999999169552.72活期存款

合计88527407.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未形成独立实施项目,所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保荐机构前期出具的募投项目相关的核查意见均基于当时宏观经济环境及

公司业务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了投资项目方向与向特定对象发行时公司主营业

第3页务的关联性、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投资内容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

是根据行业发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结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等,审阅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公司内部决策文件等,查阅中介机构报告等资料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4页(此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赖昌源宋德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第5页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465.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266.7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266.7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9.0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7.65%截至期末是否已改变调整后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分改变)(1)(2)(%)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3)=(2)/(1)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锂电池储能柜火199.071.60199.07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

灾防控和惰化抑是8465.77

爆系统扩产项目8266.70---暂未确定投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465.778465.771.60199.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在“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储能系统集采中标价格呈现持续下行趋势。这一市场变化导致储能系统集成商利润空间被显著压缩,成本压力通过供应链逐级传导,使得包括储能消防产品在内的配套设备领域竞争态势加剧,行业整体陷入“价格内卷”的恶性循环,造成公司储能消防产品毛利率水平低于预期目标。公司在原有的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产线上通过技术改进、优化工艺流程、临时调剂等手段,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能,根据目前的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情况,公司现有产能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终止实施“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5年依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实现收益150.70万元,期末结存的银行结构性存款86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后续公司将积极寻求能够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或能够拓展公司在储能、低空经济等领域的核心竞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争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可持续的盈利模式等优质项目,并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技术论证及财务测算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期末改变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项目达到预定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本年度投资进度本年度是否达到改变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1)实际投入金额(2)(%)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3)=(2)/(1)日期生重大变化锂电池储能柜火

灾防控和惰化抑锂电池储能柜火灾199.071.60199.07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爆系统扩产项目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

暂未确定投向8266.7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465.771.60199.07----

改变原因:改变原因详见附件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之说明。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终止募投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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