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证券简称:国安达公告编号:2026-0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洪伟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4人,代表股份
98088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7506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105819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06%。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1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88%,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407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92%;弃权2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27%;反对407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61%;弃权2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2%。
关联股东洪伟艺、厦门市中安九一九科技有限公司、洪清泉、洪俊龙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军利、刘浩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