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证券简称:科翔股份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5年4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45.8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
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
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25DSFNGKY3-L-01,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分别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远东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IFELC25DSFNGKY3-U-
03、IFELC25DSFNGKY3-U-02、IFELC25DSFNGKY3-U-01)。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
6030.10万元,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该事项已经智恩电子、赣州
科翔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远东租赁债务人江西科翔
保证人科翔股份、智恩电子、赣州科翔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6030.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保证范围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保证期间满三年的期间。
(二)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饶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信洪银最保字第230468号),公司为子公司上饶科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科翔电子”)在中信银行上饶分行
的授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1000万元,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债权人中信银行上饶分行债务人上饶科翔电子保证人科翔股份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1000.0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保证范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1)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保证期间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业务相关合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332672.52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9.41%。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科翔股份、智恩电子、赣州科翔分别与远东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2.智恩电子、赣州科翔股东决议;3.科翔股份与中信银行上饶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