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3年,在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共有三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戴礼兴先生、徐容先生、马树立先生。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戴礼兴先生、徐容先生、马树立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