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C27 医药制造业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6亿元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07亿元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71亿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起诉(仲裁被诉(被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结果
)人)人事件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金亚科技、周
投资者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
旭辉、立信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
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
保千里、东北2015年重组、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投资者证券、银信评2015年报、1096万元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
估、立信等2016年报
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
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4、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8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