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证券简称:宝丽迪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建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根据公告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铕利合盛”)计划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432%)。铕利合盛和徐毅明先生、徐闻达先生、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宝”)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19220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050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建国先生计划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减持不超过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6%)。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铕利合盛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建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期间方式(元/股)(股)总股本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集中2025年7月11日 铕利合盛行后因利润分29.8414998000.8431竞价至2025年10月10日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 份) 合计:14998000.8431减持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期间方式(元/股)(股)总股本比例(%)非公开发行取集中2025年7月11日 朱建国30.143000000.1686得的股份竞价至2025年10月10日 合计:3000000.1686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8192.208846.05018042.228846.0501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02.672029.24535052.69228.4022 人合计有限售条件股份2989.536816.80482989.536816.8048 合计持有股份934.38385.2524784.40384.4093 铕利合盛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34.38385.2524784.40384.4093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3271.775818.39133271.775818.3913 聚星宝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71.775818.39133271.775818.3913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1109.82666.23861109.82666.2386 徐毅明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7.45671.5596277.45671.5596 有限售条件股份832.36994.6789832.36994.6789 合计持有股份2876.222616.16782876.222616.1678徐闻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9.05574.0420719.05574.0420有限售条件股份2157.166912.12592157.166912.1259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13910660.781910910660.6133 朱建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77670.1955477670.0269 有限售条件股份10432990.586510432990.5865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铕利合盛及朱建国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铕利合盛及朱建国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铕利合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 2.朱建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