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汇创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年 11月 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226666.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9.57元。截至2020年11月13日止,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745952513.6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9398871.82元,募集资金净额686553641.80元。
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0525986.71元,其中:2020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59398871.82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2432626.05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8173330.7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852722.49元,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189959.61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8236267.8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3242208.17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9205330.4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
114631857.31元。
1(二)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36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183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2.79元,共计募集149999996.8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532653.75元,募集资金净额138467343.11元。
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0052729.37元,其中:2023年度支付中介发行费用11532653.75元,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57440000.00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76560000.00元。2024年度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4520075.62元(含利息收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2729.3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5年结余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22日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2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为了更加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现金流质量,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信为兴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的方式变更为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对增资方式的调整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1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聚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9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聚明。公司、东莞聚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3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及已投入设备全部用于新项目“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聚明。公司、东莞聚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将原“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原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鉴于公司因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进行了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东莞聚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鉴于“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CCS及FPC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董事会同意调整项目的投资规模并结项及销户事项。
2、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鉴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投项目“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已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751074051162242998297.75-已注销石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1577597792008351107000.00-已注销香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755917015910718406793300.00-已注销滨河时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755939496910707--已注销滨河时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15020986270080--已注销香蜜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774476448298-0.00活期石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15237530090955--已注销香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755949333710000-14631857.31活期沙井支行
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定期,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方式
合计700898597.75114631857.31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证券公司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到期日招商证券收益凭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搏金”406号收浮动收益凭证30000000.002026-1-21公司益凭证招商证券收益凭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搏金”407号收浮动收益凭证30000000.002026-1-21公司益凭证申万宏源证券有限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龙鼎定制2478浮动收益凭证20000000.002026-1-20公司期收益凭证申万宏源证券有限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浮动收益凭证10000000.002026-3-10公司公司龙鼎定制2649
5期收益凭证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看涨两层区间98天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6-2-25公司结构性存款
合计1000000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39100180800536166140566034.60-已注销深圳后海支行
合计140566034.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660.9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投资“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56543.46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与银行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3644.75万元用于新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56.05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6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终止“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396.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及已投入设备全部用于东莞聚明建设“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80.30万元,新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汇创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7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895952510.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242208.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04138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0578716.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72%是否已变截至期末调整后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更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投资进度是否达到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效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预计效益
(1)(2)期益重大变化
变更)(3)=(2)/(1)承诺投资项目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否59398871.8259398871.82-59398871.82100.00完成不适用不适用否
2.深汕汇创达生产基
是406793300.00227855141.65-227855141.65100.00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地建设项目
3.深汕汇创达研发中
是51107000.0017799436.99-17799436.99100.00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心建设项目
84.聚明电子研发中心
否-36447500.0025640472.7736351970.6899.74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建设项目
5.导光结构件及信号
传输元器件扩建项否-193966300.0058008853.5786146565.4544.412026/12/31未完工未完工未完工目
(二)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
1.支付交易的税费及
否16000000.0016000000.00-11532653.7572.08完成不适用不适用否中介费用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
否76560000.0076560000.00-76560000.00100.00完成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
3.支付现金对价否57440000.0057440000.00-57440000.00100.00完成不适用不适用否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4520075.6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67299171.82685467250.4683649326.34577604715.96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永久性流动资
65000000.0065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金
2.动力电池及储能电
池系统用 CCS及 166609300.00 29592881.83 177974000.12 106.82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FPC模组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31609300.0029592881.83242974000.12
合计667299171.82917076550.46113242208.17820578716.08
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1、原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距深圳市
区较偏远,目前当地产业集群水平较低。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的关键在于技术人才的培养,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利于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利于人才队伍的稳定。(2)随着公司发展战略调整,需要引进更多高质量的研发人员团队,对办公地点及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将各产品线研发团队在组织架构上整合到一起,但实际仍分散在各地办公,交流与管理较为不便,不利于研发活动的统一协调,研发实验资源不能有效共享,不利于研发效率的提升与研发能力的建设。综上,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优势性不如以往突出,如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增加募集资金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2、原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1)深汕特别合作区消费电子产业集
群尚在培育形成过程中,现有的产业发展速度与该项目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且项目主要客户目前集中于东莞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等地,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因此,公司出现生产技术人员招聘受阻、客户服务半径拉长等问题,不利于发挥产业链协同效益和降低物流成本。(2)公司收购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为兴”)后,进一步丰富了信号传输元器件产品品类。公司为进一步发挥与信为兴的协同作用,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公司目前重点发展精密连接器及精密五金业务,拓宽在连接器领域的布局,并积极开拓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完善公司在电子设备制造领域产业链的布局。(3)2023年下半年起,公司下游部分客户订单需求出现增长,下游行业出现复苏趋势。而客户对新建厂房的审厂时间存在一定周期,为及时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经公司充分评估后认为,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将会面临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综上,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优势已不明显,如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增加募集资金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1、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50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50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
10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及FPC模组建设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鉴于“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及 FPC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自有资金投入72432626.05元,其中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9099937.40元,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32688.65元。2020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72432626.05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其中深汕汇创
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置换69099937.40元,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3332688.65元。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大华核字[2020]009381号专项报告鉴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自有资金投入50758691.49元,其中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098691.49元,支付现金对价48660000.00元。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0758691.49元,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
10月26日出具大华核字[2023]0015638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投项目“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1.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11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其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4631857.3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2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本年度本年度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可行性是否发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额(1)(2)(3)=(2)/(1)日期生重大变化聚明电子研发中深汕汇创达研发
36447500.0025640472.7736351970.6899.74%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心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导光结构件及信深汕汇创达生产
号传输元器件扩193966300.0058008853.5786146565.4544.41%2026/12/31未完工未完工未完工基地建设项目建项目
合计--230413800.0083649326.34122498536.13———
1、原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距深圳市区较偏远,
目前当地产业集群水平较低。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的关键在于技术人才的培养,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利于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利于人才队伍的稳定。(2)随着公司发展战略调整,需要引进更多高质量的研发人员团队,对办公地点及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将各产品线研发团队在组织架构上整合到一起,但实际仍分散在各地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办公,交流与管理较为不便,不利于研发活动的统一协调,研发实验资源不能有效共享,不利于研发效率的提升与研发能力的建设。综上,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优势性不如以往突出,如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增加募集资金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13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和理财
收益)共计3644.75万元用于新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56.05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2、原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1)深汕特别合作区消费电子产业集群尚在培
育形成过程中,现有的产业发展速度与该项目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且项目主要客户目前集中于东莞等地,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因此,公司出现生产技术人员招聘受阻、客户服务半径拉长等问题,不利于发挥产业链协同效益和降低物流成本。(2)公司收购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为兴”)后,进一步丰富了信号传输元器件产品品类。公司为进一步发挥与信为兴的协同作用,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公司目前重点发展精密连接器及精密五金业务,拓宽在连接器领域的布局,并积极开拓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完善公司在电子设备制造领域产业链的布
局。(3)2023年下半年起,公司下游部分客户订单需求出现增长,下游行业出现复苏趋势。而客户对新建厂房的审
厂时间存在一定周期,为及时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经公司充分评估后认为,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将会面临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综上,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优势已不明显,如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增加募集资金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396.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及已投入设备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80.30万元,新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1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蒋舟沈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