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概述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与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信金瑞盈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金瑞盈合伙企业”)、
胡斌先生(特殊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常州信金瑞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金瑞盈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50000万元,其中信金瑞盈合伙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48990万元人民币,胡斌先生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0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后续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度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 9月 13日,信金瑞盈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2023年 10月 10日信金
瑞盈基金首期资金募集完毕,首期募集资金合计 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二、创业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鉴于信金瑞盈基金投资期(2023年 10月 9日起至 2026年 10月 9日)即将届满,基于实际运营需要,信金瑞盈基金近期召开了第二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金申请延期的议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将原《合伙协议》约定的信金瑞盈基金投资期延长二年至 2028年 10月 9日,将信金瑞盈基金的经营期限延长二年至 2031年 10月 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外部投资环境变化及信金瑞盈基金实际运营情况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信金瑞盈基金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常州信金瑞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
2、《常州信金瑞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