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06 号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止《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鉴证报告第2页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601号《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21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价格100.00元/张,共募集资金520210000.00元。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不含税)
2358490.57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7851509.43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8110801012502822838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02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人民币 3301886.80 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支付的审
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518867.92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424528.30元(不含税)、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人民币1029038.2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935678.7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7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3年12月2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户余额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人民币元)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8110801012502822838517851509.43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运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拟投入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项目备案号环评备案号募集资金环保集成灶产业园
38909.0037021.002304-330683-04-01-935796嵊环备〔2023〕20号
(二期)项目专项说明第1页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拟投入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项目备案号环评备案号募集资金
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3909.0052021.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不存在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7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募集资金款总计517851509.43元(系本次承销总额人民币52021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2358490.57元后的款项),募集资金517851509.43元已存入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8110801012502822838账户。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1660377.35元(不含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1660377.35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发行费用(不含税)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拟置换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3301886.80943396.23943396.23
2律师费用424528.30283018.86283018.86
3会计师费用518867.92
4资信评级费用377358.49377358.49377358.49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
5651679.7256603.7756603.77
等费用
合计5274321.231660377.351660377.35
五、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专项说明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