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我们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就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均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审阅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海鸥先生、朱国庆先生、吴利群女士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沈海鸥先生、朱国庆先生、吴利群女士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沈海鸥先生、朱国庆先生、吴利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23 日(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孙吉
———————潘士远
———————沈海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