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668号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鉴证报告第2页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作如下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01号《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2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021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58490.5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7851509.43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3301886.80元,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97243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935678.7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3年 12月 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
明细累计金额(元)
2023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7851509.43
加: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0870924.31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626516.93
其中: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90232.73
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7095916.8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本期销户。
专项报告第1页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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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会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8110801012502822838517851509.430.00
合计517851509.430.00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0.00元。上述账户已在本期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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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0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06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前述置换募集资金尚未从专户转出,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已于本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0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本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附表2《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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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受行业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亿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和“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专项报告第4页附表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493.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9.02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9709.5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9709.5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62.65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6.54%是否已改变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是否发生资金投向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分改变)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否37021.0036493.57180.920.502027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是
2.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否15000.0015000.00539.022981.7319.882026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2021.0051493.57539.023162.656.14受行业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亿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原因(分具体项目)期)项目”和“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受行业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终止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和“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的建设。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04万元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况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06号)。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前述置换募集资金尚未从专户转出,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已于本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况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不适用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0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无
其他情况附表2:
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改变后项目拟投入本年度实际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进度(%)
募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3)=(2)/(1)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永久补充流动资产期)项目及品牌推广与49709.5949709.5949709.59100.00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
合计49709.5949709.5949709.59100.00
受行业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亿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和“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