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1证券简称:亿田智能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23235债券简称:亿田转债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伟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7024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81580540股,下同)的53.43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3314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9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09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09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09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3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86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91%;反对93330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27%;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8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638%;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05%;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57%。(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1%;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28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57%;反对7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2%;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梁瑾、徐世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