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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证券代码:300911

债券简称:亿田转债债券代码:12323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财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财通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目录

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本期债券概况.............................................3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3

三、债券评级情况.............................................16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7

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8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18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专户运作情况................................20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20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20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

第五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3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23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23

第六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4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24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24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4

第七节本次债券的付息情况.........................................25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6

第九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7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8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28

二、转股价格调整.............................................29

三、债券提前赎回情况...........................................30

2第一节本期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由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公司”或“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可转换公司债券520.2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02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74321.2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935678.7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74 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4年1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亿田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35”。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日期本次可转债发行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21.00万元,发行数量为

5202100张。

3(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债券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T日)至2029年12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

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5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4(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12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九)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8.0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5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每股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

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6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数量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转股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7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8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

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亿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亿田智能 A 股股份数量按每

9股配售4.8732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48732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为 10674885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10674885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5202084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5202100张的99.999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911”,配售简称为“亿田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370911”,申购简称为“亿田发债”。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

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

限为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

10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节之“二、(十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

容如下: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

司 A 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5)依照相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11(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7)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2(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等情形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

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21.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38909.0037021.00

2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53909.0052021.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

13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十)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一)评级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十三)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聘任财通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公司与财通证券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为其同意财通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其同意《受托管理协议》的所有规定。

(二十四)本次可转债的违约责任

1、债券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1)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14(2)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

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4)公司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针对公司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次可转债利息及兑付本次可转债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利息或本次可转债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上浮百分之二十(20%)。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相应约定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发行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5三、债券评级情况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 Z[733]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6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财通证券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存续期内,财通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财通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7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Entive Smart Kitchen Appliance Co. Ltd.股票简称亿田智能股票代码300911

注册资本13846.2691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9月25日上市日期2020年12月3日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孙伟勇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

联系电话0575-83260370

联系传真0575-83260380

电子信箱 stock@entive.com

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灯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经营范围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热食品加工设

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嵊州市浦东五路36号)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专业从事集成灶等现代新型厨房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始终秉持“为亿万家庭构筑健康、开放、智能的集成厨房”的发展使命,致力于为消费

18者提供一体化的厨房电器产品及集成厨房全场景解决方案,为消费者带来健康、安全、舒适的厨房体验。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强大的集成灶研发体系、完善的产品生产线及覆盖广泛的多渠道销售网络,“亿田”已成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集成灶品牌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集成灶,此外公司还向消费者提供集成水槽、集成洗碗机、净水器、吸油烟机和燃气灶等其他厨房电器产品。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0279.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73%;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4.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5.17%,主要系受公司所处行业订单波动及市场需求不足影响所致。公司属于厨房电器行业,新建住宅装修和存量住房交易带来的二手房翻新,构成了厨房电器产品主要的市场需求来源,因此,本行业的景气度与房地产行业的关联度较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显示,2024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

9738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4.1%。新建商品

房销售额96750亿元,下降17.1%,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7.6%。房地产行业的低迷抑制了市场的新增需求,对厨电市场造成较大冲击。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会计数据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0279.55122725.82-4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54.1417901.87-85.17%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1124.7416458.62-93.17%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995.4615218.10-86.89%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171.2935-85.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171.2881-85.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3%12.80%-10.97%

资产总额240089.01237545.88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0740.78153206.00-8.14%

净资产

19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专户运作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可转换公司债券520.2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02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74321.2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935678.7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74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8110801012502822838517851509.43499150937.31

嵊州支行

合计-517851509.43499150937.31

注: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包含本次发行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所致。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51493.572623.63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2623.63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是否项目可行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末累计达到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投资总投入金(%)定可使用状实现的资金投向投入金预计生重大变部分变更)总额额(1)额(3)=(2)/(1)态日期效益

额(2)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不适

否37021.0036493.57180.92180.920.502027年4月不适用否

(二期)项目用

2.品牌推广与建设项不适

否15000.0015000.002442.712442.7116.282026年3月不适用否目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2021.0051493.572623.632623.635.10

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和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市场需求不足所致,出于谨慎原则,公司控制投资节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化情况及时进(分具体项目)行信息披露。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

2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0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司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06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募集资金尚未从专户转出,后续相关资金作为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情况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915.0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情况

2024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22第五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合并口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41.38%35.50%

流动比率3.234.64

速动比率3.054.40

利息保障倍数2.08204.48

注:上表数据根据公司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所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50%和41.38%、流动比

率分别为4.64和3.23、速动比率分别为4.40和3.05,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04.48

和2.08,2024年末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受公司所处行业订

单波动及市场需求不足影响公司利润下降及可转债利息增加共同影响所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充足,整体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不利风险。

23第六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亿田转债”无增信措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2024年度,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24第七节本次债券的付息情况

根据债券条款的规定,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原付息日2024年12月21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支付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一年付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含税),每10张“亿田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00元(含税)。

25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6第九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65]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亿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263]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亿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27第十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财通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规定:

“3.5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甲方还应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七)甲方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八)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九)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可转债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

28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上述事项中,公司存在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司存在触发赎回条款的事项,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三、债券提前赎回情况”;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九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二、转股价格调整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亿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8.08元/股。

2、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4年5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亿田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3日起由原38.08元/股调整为28.61元/股。

3、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5年6月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亿田转债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3日起由原28.61元/股调整为21.31元/股。

29三、债券提前赎回情况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亿田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28.61元/股的130%(含130%,即37.19元/股),已触发“亿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亿田转债”的议案》,考虑到“亿田转债”自2024年6月27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亿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的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如再次触发“亿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6月7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亿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亿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以下无正文)30(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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