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2证券简称:凯龙高科公告编号:2026-050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庙塘桥藕杨路158号凯龙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臧志成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4940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872%(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16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124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127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124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3%;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3%;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3%;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3%;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5%;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6%。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选举臧志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76163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29636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2选举叶峻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75653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24538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03选举李怀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75652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2452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选举朱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76763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563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02选举徐雁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756543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2454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03选举吴旭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75653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2453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陈娅律师和王紫薇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