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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13证券简称:兆龙互连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姚金龙姚银龙姚云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姚云萍宋红霞尹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肖建中钱瑛应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众励姚伟民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沈福良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目录

释义....................................................3

第一节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二、本次发行概要..............................................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21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3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4

第三节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6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27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8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8

发行人律师声明..............................................29

审计机构声明...............................................30

验资机构声明...............................................31

第六节备查文件..............................................32

一、备查文件目录.............................................32

二、查阅地点、时间............................................32

2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兆龙互连、

指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兆龙控股、控股股指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东实际控制人指姚金龙《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指情况报告书》《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募集说明书指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指特定对象发行行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发行方案指票发行方案》《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认购邀请书指票认购邀请书》《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申购报价单指票申购报价单》《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追加认购邀请书指票追加认购邀请书》《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追加申购报价单指票追加申购报价单》《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认购协议指票之认购协议》《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缴款通知书指票认购缴款通知书》

中信建投证券、保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审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机构、验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见证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证监会、证监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第一节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的批准和授权

1、2023年11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3年12月12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4年11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4年12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5年1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6、2025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7、2025年5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4《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8、2025年10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9、2025年11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2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2025年12月3日,兆龙互连、主承销商向15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5年12月9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

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5年12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资。

5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2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34号),截至2025年12月9日止,兆龙互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0070457股,发行价格为39.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4999961.1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182075.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817886.00元,其中:新增股

本人民币30070457.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154747429.00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

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12710663股的30%,即93813198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70457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195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39.74元/股和93813198股的孰低值),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3007045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4999961.18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6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30070457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12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9.74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39.74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94999961.18元(含本数),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182075.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817886.00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39.74元/股,发行股数30070457股,募集资金总额1194999961.18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08579999997.906

2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120785147999998.746限公司

3董卫国133366852999966.326

7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4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88072434999971.766伙)

5郭伟松3019627119999976.986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8726774999990.586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9330635499980.446

8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113236044999986.406(有限合伙)

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3890284999965.486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481675299987.84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21439207499985.866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24615211600200.10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

13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100654239999979.086

1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9209843399974.52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5司-轻盐智选40号私募证券投102415740699999.186

资基金

合计300704571194999961.18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1)首轮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1月26日向深交所报送《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

8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文件。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180名、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5名、《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0名,共计185名(未剔除重复机构),具体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不含关联方)、31家基金管理公司、26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公司、97家其他表

达投资意向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 11 月 28 日(T-3 日)向上述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发送了认购邀请书。询价名单符合《实施细则》以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的5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董卫国

2郭伟松

3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因首轮认购不足,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3日启动追加发行。在追加发行阶段,除首轮认购的发送对象外,无新增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9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5 年 12 月 3 日(T 日)上午 9:00至12:0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15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39.74元/股-49.71元/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是否为有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效申购

145.50500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4.008000是是

2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47.184800是是有限公司

45.533500

3董卫国43.333900是是

41.035300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4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44.703500是是限合伙)

48.508000

5郭伟松45.0010000是是

39.7512000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2.887500是是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41.373550不适用是司

8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42.003500是是业(有限合伙)39.744500

945.023730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128500不适用是

1045.35528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357530是是

48.129650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5614580不适用是

44.9120750

49.696310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7913610不适用是

42.291765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49.713500是是

资基金

10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是否为有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效申购

1445.01352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3.604340是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15公司-轻盐智选40号私募证43.864070是是

券投资基金

(2)追加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追加认购程序截止前,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2家投资者提交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申购报价。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按

序号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时、足额是否为有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缴纳保证效申购金

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

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9.74500不适用是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743710不适用是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74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007045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4999961.18元。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08579999997.906

2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120785147999998.746限公司

3董卫国133366852999966.326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4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88072434999971.766伙)

5郭伟松3019627119999976.986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8726774999990.586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9330635499980.446

8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113236044999986.406(有限合伙)

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3890284999965.486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481675299987.84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21439207499985.866

11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24615211600200.10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

13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100654239999979.086

1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9209843399974.52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5司-轻盐智选40号私募证券投102415740699999.186

资基金

合计300704571194999961.1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CNA4WK2B

成立时间2023-06-2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法定代表人任小兵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经营范围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2013085

2、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0544063727

成立时间2012-09-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20400万元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法定代表人徐文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经营范围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

12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融资担保服务,娱乐性展览,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207851

3、董卫国

姓名董卫国类型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

公民身份号码320113*******

获配股数(股)1333668

4、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1C19N

成立时间2020-09-1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注册资本381250万元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住所金中心407

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中船(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经营范围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获配股数(股)880724

5、郭伟松

姓名郭伟松类型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13姓名郭伟松

公民身份号码350524*******

获配股数(股)3019627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01-18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60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经营范围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1887267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成立时间2005-02-03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893306

8、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2MA7BMCP44R

成立时间2021-11-08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4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460号三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丽水市丽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经营范围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132360

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成立时间2017-05-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法定代表人李毅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2138902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成立时间1994-01-2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189481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06-2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5221439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06-08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5324615

13、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成立时间2016-11-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 层 301F法定代表人么博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经营范围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006542

161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成立时间2023-12-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住所

大厦 A 座 506 号法定代表人唐泳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1092098

1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成立时间2010-12-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97882.2971万元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法定代表人任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经营范围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024157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

17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18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属于保险资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

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4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规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4、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机构投资者,董卫国、郭伟松为自然人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或产品,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备案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19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保守型

(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是

3董卫国普通投资者是

4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 专业投资者 I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郭伟松 专业投资者 II 是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8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投资者是伙)

9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 专业投资者 I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

选 40 专业投资者 I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经核查,上述15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材料、发行人与认购对象分别签署

的《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已作出如下保证或者承诺: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资金来源符合中国适用法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认购资金的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代其他任何第三方持有认购股票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廖磊、俞康泽

项目协办人:

其他经办人员:张锦越、管勇、董辰昱、张永斌、鄢让

联系电话:010-56052548

传真:010-56160130

(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1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谢静、李丰

联系电话:(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润奥商务中心(T2) 邮编:311215

负责人:翁伟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国刚、章智华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润奥商务中心(T2) 邮编:311215

负责人:翁伟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国刚、章智华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22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

(股)(%)(股)

1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13860000044.32-

2姚金龙4536000014.5134020000

3姚云涛151200004.8411340000

4姚银龙151200004.8411340000

5德清兆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70712122.26-(有限合伙)

6德清县百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1757001.34-

7德清兆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29636670.95-(有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8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8540000.27-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909180.2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

10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5684400.18-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23062393773.75567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

(股)(%)(股)

1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13860000040.43-

2姚金龙4536000013.2334020000

3姚云涛151200004.4111340000

4姚银龙151200004.4111340000

5德清兆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70712122.06-限合伙)

6德清县百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1757001.22-

7德清兆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29636670.86-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8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8540000.25-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909180.23-

23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

(股)(%)(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

10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5684400.17-

券投资基金

合计23062393767.2856700000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007045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姚金龙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24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

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5第三节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兆龙互连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26号)和兆龙互连履行的内部决

策程序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26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

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7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廖磊俞康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刘乃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国权

经办律师:

谢静李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29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 - Ch i na Ce r t i f i ed Pub l i c Acc o un tan t s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邮编:310020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826号、天健审〔2024〕4266号、天健审〔2023〕4028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国刚章智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翁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月日

3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 - Ch i na Ce r t i f i ed Pub l i c Acc o un tan t s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邮编:310020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34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国刚章智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翁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月日

31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公司名称: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

电话:0572-8475786

传真:0572-8063125

查阅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以下无正文)32(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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