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3证券简称:兆龙互连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增强应对外汇
波动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增强应对外汇波动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
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
3.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依据
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21.汇率波动风险:当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
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操作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而导致的汇率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
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3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
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综上,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4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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