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证券简称:海融科技公告编号:2026-064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6号)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0.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450000.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11月2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0450000.00元,扣除直接支付的承销费用668801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98356985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收到资金包括本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2531336.67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3292264.1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7746249.18元。
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746249.1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952746249.18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到位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903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如下:
2020年11月2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2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上海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1年5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专项账户(账号:121939015010207),此账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2025年
2月8日,公司已将超募账户内的全部超募资金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超募账户(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1001780429300652660)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2021年5月26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上海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专项账户(账号:121939015010301),此账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2021年7月28日,公司、海象食品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海象食品已吸收合并入海融科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海象食品相关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3879620040066762)已完成注销,账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2021年12月17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了上海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专项账户(账户:1001780429300652784),此账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2022年12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奶油扩产和升级
98740078801400002284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建设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5974931101051838冷藏库建设项目本次注销
上海奉贤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果酱扩产和升级
2900000010121800533878本次注销
上海分行建设项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冻烘焙工厂建
18300188000118212本次注销
上海奉贤支行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建
440383843451本次注销
上海市奉贤支行设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和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奶油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冷冻烘焙工厂建设项目”“冷藏库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358.60万元(包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及超募资金5559.47万元(未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17369.99万元(包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项目尾款和质保金)
及超募资金5559.47万元转入公司一般户,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奶油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冷冻烘焙工厂建设项目”“冷藏库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