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证券简称:海融科技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183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0183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125437438股(公司总股本1258392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401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0174975.2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50174975.20元/125839268股*10=3.987227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987227元/股。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125437438股(公司总股本12583926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数401830股,最终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0174975.2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因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1830股后的125437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
缴税款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外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列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410黄海晓
202*****880黄海瑚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
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31.56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50174975.20元/125839268股*10=3.987227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987227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
咨询联系人:庄涛
咨询电话:021-37560135
传真电话:021-37560125
八、备查文件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