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证券简称:朗特智能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付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付丽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付丽萍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附件:
付丽萍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2年8月至2004年5月,任东莞市华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6年2月
至2007年1月,任日机电机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德克泰克(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3月入职公司,曾任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丽萍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08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1641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