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证券简称:特发服务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0月21日披
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股东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信建设”)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实施期限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龙信建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龙信建设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价格区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元/股)间(元/股)(股)
2025.11.12-
龙信建设集中竞价40.6440.56-41.0416899001.00%
2025.11.13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司法拍卖所得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9389004.7062490003.70
龙信建设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9389004.7062490003.70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特此告知。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龙信建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