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0339.8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6405.8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379 元。截至 6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57995.67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20882.20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3147.29 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以总股本
16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27040000 元(含税),占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2.21%。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