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402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9000000 股的55.636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2%。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80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36%。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2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5%。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2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5%。
(4)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表决 表决提案名称
码 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关于公司董事总表决
1.00 2026 年度考核指 93937800 99.9072% 60500 0.0643% 26800 0.0285% 0
情况标事宜的议案其中,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中小股
1.00 2026 年度考核指 142800 62.06% 60500 26.2929% 26800 11.6471% 0
东的表标事宜的议案决情况
关于续聘会计师 总表决
2.00 93964500 99.9355% 60500 0.0643% 100 0.0001% 0
事务所的议案 情况其中,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 中小股
2.00 169500 73.6636% 60500 26.2929% 100 0.0435% 0
事务所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关于《2026 年中总表决
3.00 期利润分配预 93981100 99.9532% 44000 0.0468% 0 0% 0
情况案》的议案其中, 通过关于《2026 年中中小股
3.00 期利润分配预 186100 80.8779% 44000 19.1221% 0 0% 0
东的表案》的议案决情况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总表决4.00 报规划(2026- 93981100 99.9532% 43900 0.0467% 100 0.0001% 0情况
2028 年)》的议
案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其中,未来三年股东回中小股4.00 报规划(2026- 186100 80.8779% 43900 19.0787% 100 0.0435% 0东的表
2028 年)》的议
决情况案关于修订《公司 该议总表决
5.00 章程》并办理工 93964500 99.9355% 60500 0.0643% 100 0.0001% 0 案已
情况
商变更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其中,关于修订《公司 东所中小股
5.00 章程》并办理工 169500 73.6636% 60500 26.2929% 100 0.0435% 0 持有
东的表商变更的议案
决情况 效表决权
的 2/3以上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 总表决
6.00 93964500 99.9355% 60500 0.0643% 100 0.0001% 0
有限公司投资管 情况理办法》的议案通过关于修订《深圳 其中,市特发服务股份 中小股
6.00 169500 73.6636% 60500 26.2929% 100 0.0435% 0
有限公司投资管 东的表理办法》的议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俊、杨浩宇(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0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