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证券简称:中伟新材公告编号:2026-01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李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李卫华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卫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1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李卫华,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邵阳市锅炉制造厂、广东省中山市美丽时玩具厂、深圳市恒生玩具厂、湖南邵东县大田
精工模具厂、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2月至2022年3月,历任公司研究院总工程师、工程中心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专家兼工程总院设计院院长;
2023年3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股股份 822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90%;及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3942股 A股股份。与公司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
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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