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证券简称:中伟股份公告编号:2025-12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触及1%和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本变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因公开发行境外上市
股份 H 股(以下简称“H 股”)104225400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公司总股本由938028458股增加至1042253858股,使得公司控股股东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伟明、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新成达”)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变化触及1%和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和5%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信息披露义务人2邓伟明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 B座 11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3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贵州省大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旁(龙晟酒店)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17日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104225400 股 H 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公司总股本由938028458股增加至1042253858股,中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
1释,合计持股比例由56.31%降至50.68%。
股票简称中伟股份股票代码300919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数(股)比例(%)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
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5.13限公司(A股)
邓伟明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0.32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0.18限合伙)
合计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5.63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公司发行 H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来源(可多选)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例(%)(%)
合计持有股份52822219456.3152822219450.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50604454953.9550604454948.55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221776452.36221776452.13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是□否
违反《证券法》《上
2市公司收购管理办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中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中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伟明、弘新成达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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