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致同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86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初稿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合规有效,其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有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