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致同所的年审工作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86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
构成、总体审计策略、初稿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所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
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问题、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等总体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