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证券简称:法本信息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
并触及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济南汇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济南汇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汇赢”)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534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178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43565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济南汇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济南汇赢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54600股。本次减持后,济南汇赢的持股数量由25290000股减少至214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899107%下降至4.99998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元/股)
2025年6月6日至
济南汇赢集中竞价22.3538546000.899118%
2025年6月12日
合计22.3538546000.899118%
注:1、上述“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当前总股本428708945股,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下同。若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则有效计算基数为421782595股,即当前总股本428708945股剔除公司截至2025年6月12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926350股。济南汇赢减持股数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913883%,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股数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5.082097%。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汇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住所
2904(64)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股票简称法本信息股票代码300925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股东名称减持股数(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A 股 济南汇赢 3854600 0.899118%
合计38546000.89911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2合计持有股份252900005.899107%214354004.999989%
其中:无限售
济南汇赢252900005.899107%214354004.999989%条件股份有限售条
0000
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济南汇赢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是□否□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济南汇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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