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证券简称:法本信息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536;
2、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法本 JLC1;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为17人(调整后),行权数量为15.2256万份(调整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价格:14.68元/份(调整后);
5、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日:2026年7月21日。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将采取集中行权方式行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1、本次激励计划包括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
2、授予数量(调整前):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542.09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1.45%。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312.47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0.8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7.64%。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29.62万份股票期权,占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0.6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42.36%。
3、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45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90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前):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68人,包括公告本计划草
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5、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归属/行权安排
归属/行权安排归属/行权时间归属/行权比例
第一个归属/行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0%
权期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行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权期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行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权期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
为 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对各考核年度定比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行权条件。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2对应考核年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行权期
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行权
2023年10%20%
期
第二个归属/行权
2024年20%40%
期
第三个归属/行权
2025年30%60%
期
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
(X)
A≥Am X=100%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营
Am>A≥An X=80%
业收入增长率(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特别提示: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
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全部取消归属/行权,并作废/注销;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 X,未能获准归属/行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进行作废/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R)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额度。
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R) 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D)
S/A/B+ R≥B+ 100%
B/C R≤B 0
各归属/行权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
归属/行权比例(D)。
3对应当期未能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作废/注销,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行权的某一批次或者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取消归属/行权或终止本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1、2023年5月3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意见。
3、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4、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0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6月13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5、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5(三)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6月29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股票期权授权日,以7.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302.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14.87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219.19万份股票期权。
(四)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股票期权数量变动情况
(1)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43万股、股票期权10.43万份。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312.47万股调整为302.04万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229.62万份调整为219.19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在授予后当选监事,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2.29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5.15万份。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6标未满足,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取消行权,并进行注销。因此,公司将作废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5.90万股(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部分),注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9.02万份(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部分)。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19万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4.17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88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48万份。根据公司经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的目标值,第二个归属/行权期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为80%,故将对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目标值不能归属的20%的限制性股票12.23万股予以作废,不得行权的20%的股票期权8.80万份予以注销。鉴于 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为
0。因此,公司将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86万股,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9万份。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97万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57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7(4)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478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478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5)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390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396万份。根据公司经审
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行权期的目标值,第三个归属/行权期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为80%,故将对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目标值不能归属的20%的限制性股票12.5940万股
予以作废,不得行权的20%的股票期权8.6514万份予以注销。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330万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91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6)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间,26名激
8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38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2、权益分派导致的授予价格调整
(1)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573050股后的3721708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176350股后的422532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3)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708945股扣除回购专用户持有股份6926350股后的
421782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9(4)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70894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3894533股后的424814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综上,鉴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2023年6月6日、2024年6月6日、2025年5月30日、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行权价格由14.90元/份调整为14.68元/份。
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该次行该次取消该次激励该次变动该次变动该次变动变动日权数量期权数量对象减少后期权数后行权价后激励对变动原因简要说明期(万份)(万份)人数量(万份)格(元/份)象人数
授予日———219.190014.8765——
14名激励对象失去
2024年04月29日0114.166014105.024014.8751激励资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2024年06实施2023年度权益
月05日---105.024014.7951分派调整
2025年05实施2024年度权益
月29日---105.024014.7351分派调整
7名激励对象失去
2025年07激励资格、公司层面
月18日34.809625.4178744.796614.7344
业绩考核不达标,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2026年05实施2025年度权益
月25日---44.796614.6844分派调整
101名激励对象失去
激励资格、26名激
2026年07月17日-29.57102715.225614.6817励对象放弃本次行
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2026年07月21日15.2256--014.6817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34.6056万份,行权价格为14.68元/份。根据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手续。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间,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9.3800万份。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1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5.2256万份,行权价格为14.68元/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年6月2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
1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行权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符合行权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对各考核年度定比2022年营业收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X),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所示:3-215号):2025年度公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司实现营业收入年的营
对应考5109517947.58元,以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A)核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触发值(An) 目标值(Am)准,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10%20%
长率为42.49%,满足行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20%40%权条件,第三个行权期公
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30%60%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相 A≥Am X=100%
12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对于 2022年的营 Am>A≥An X=80%
业收入增长率(A) A<An X=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取消行权,并作废失效;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 X,未能获准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取消行权,由公司注销。
(4)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1、原授予股票期权的44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R)确定激励 人,其中 1名激励对象离对象的实际行权额度。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1.5396万份股票
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R)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D)
期权由公司作废。2、26S/A/B+ R≥B+ 10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B/C R≤B 0
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注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权益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X)×个人 股票期权 19.3800万份。
层面行权比例(D)。
(三)已授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说明
因离职或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导致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29.5710万份
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本次达到考核要求的1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2256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二)可行权人数:17人(调整后)。
(三)可行权数量:15.2256万份(调整后),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28708945
13股的0.04%。具体安排如下:
序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前持有的股本次行权数量本次行权占股票期权激励计姓名职务
号数量(万份)票期权数量(万份)(万份)划已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人士
1董事、董事会秘吴超4.00001.200000.00%
书、副总经理
2刘芳财务总监2.29000.687000.0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小计17人63.440019.032015.225624.00%
合计69.730020.919015.225621.8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行权价格:14.68元/份(调整后)。
(五)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采用集中行权方式,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行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7年6月29日止。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七)在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达成事项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2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对其已满足行权但尚未办
理行权登记的19.38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处理。
四、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法本 JLC1,期权代码:036536。
(二)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日:2026年7月21日。
(三)本次行权数量:15.2256万份(调整后)。
(四)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
14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任职期间,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剩余75%股份将成为董事、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经核查,本次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公司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票代码:300925)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第3-37号),截至2026年7月3日,贵公司已收到1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票期权认购款项人民币2235118.08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因本次行权的标的股票均系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故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行权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行权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行权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总数(股)4287089450428708945
注:本次行权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三)本次行权的标的股票为15.2256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
购的股份,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行权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15.2256万股。本次行权登记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人数、行权数量安排及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本次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第3-37号);
(六)《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七)《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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