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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博俊科技股票代码:300926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层)

二〇二五年五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684287股

2、发行价格:20.4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83.41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7751296.5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468428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5月22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目录

特别提示..................................................2

目录....................................................3

释义....................................................5

一、公司基本概况..............................................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7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9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9

(五)发行数量..............................................1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0

(七)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10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1

(九)股份登记情况............................................11

(十)发行对象..............................................11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5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7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1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17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8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18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19

(一)主要财务数据............................................1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

3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1

(二)发行人律师.............................................22

(三)发行人会计师............................................22

(四)验资机构..............................................22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3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3

八、其他重要事项.............................................24

九、备查文件...............................................24

4释义

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项目指内容

发行人、公司、本指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博俊科技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本指博俊科技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指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可转债指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东方证券、保荐

人、保荐机构、主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

中审亚太、审计机

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构

安泰达、发行人律指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师

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报告期末、本报告指2024年12月31日期末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承销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证券期货法律适指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用意见第18号》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发行类第7号》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发行类第8号》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

《公司章程》指《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结果确定,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

5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6一、公司基本概况

中文名称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41941.6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伍亚林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3月29日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3年4月7日公司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公司办公地址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邮政编码215300

电话号码0512-36689825

传真号码0512-5513396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bojun.com/

电子信箱 ir@sh-bojun.com

汽车用精密模具及高精密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冲压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

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激光拼焊汽车转向支架、落料件、汽车

天窗用包塑件、汽车门锁用包塑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经营范围技术支持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72024年4月22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

行修订方案相关的议案。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5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按照发行方案约定的方式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2025年4月23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5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5年4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82025年5月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最终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限售期

认购方名称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号(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6803783109995.916

2刘福娟293685759999988.516

3郭伟松190895738999991.51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7107134139980.536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6632431999999.326

6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2369024999986.706

7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73421414999992.026

8朱蜀秦57513711750048.916

合计14684287299999983.41-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1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17.59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58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93.64%。

9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94166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30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0.58元/股调整为20.43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57725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

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原则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0.58元/股调整为20.43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14684287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3.4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224868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7751296.51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发行与承销方

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30000.00万元。

(七)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5年5月9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025年5月14日,中审亚太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5)000043号),确认截至2025年5月13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10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299999983.41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5月15日,中审亚太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

(2025)000044号),确认截至2025年5月14日止,发行人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1468428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83.41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2248686.90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751296.51元,其中:计入股本14684287.00元,计入资本公积283067009.51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股份登记情况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3032),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概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11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获配股数(股)4038386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刘福娟姓名刘福娟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身份证号码370212********0524

获配股数(股)2915451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3)郭伟松姓名郭伟松

住所福建申厦门市思明区******

身份证号码350524********0013

获配股数(股)1895043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2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获配股数(股)1658892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注册地址

厦 A 座 506 号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198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泳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获配股数(股)1554907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6)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6层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冰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经营范围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AQF836T

获配股数(股)1214771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13(7)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下中渡口130号7号楼第一层3-1-175注册地址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下中渡口130号7号楼第一层3-1-175主要办公地点号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蜀秦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检验检测服务;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专业设计服务;家政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动漫游戏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新兴能源技术研经营范围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MABTP6EX5M

获配股数(股)728862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8)朱蜀秦姓名朱蜀秦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

身份证号码511902********0078

获配股数(股)570947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福娟、郭伟松、诺德基

14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云朵科技有限公司和朱蜀秦。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公司/本方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

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

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8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事

项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15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有关法律

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及募

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3032),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6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博俊科技;证券代码为:300926;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8位获配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

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序股份数量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条件股份数号(股)量(股)

1伍亚林境内自然人18177759443.34%136333195

2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7177467817.11%-

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3境内一般法人341908468.15%-(有限合伙)

4伍阿凤境内自然人146811843.50%-

基金、理财产

5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29806320.71%-

品等

海富通价值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基金、理财产

618827720.45%-

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品等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7913710.43%

基金、理财产

8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15001830.36%

品等

9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3484660.32%-

10于震洋境内自然人11270440.27%

合计31305477074.64%13633319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17持有有限售

序股份数量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条件股份数号(股)量(股)

1伍亚林境内自然人18177759441.87%136333195

2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7177467816.53%-

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3境内一般法人341908467.88%-(有限合伙)

4伍阿凤境内自然人146811843.38%-

基金、理财产

5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29806320.69%-

品等

6刘福娟境内自然人29368570.68%2936857

7郭伟松境内自然人19089570.44%1908957

海富通价值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基金、理财产

818827720.43%-

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品等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7913710.41%-

基金、理财产

10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15001830.35%-

品等

合计31542507472.66%141179009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4684287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元/每股)发行后(元/每股)项目

2024年度/20242023年度/20232024年度/2024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1.510.761.410.71

每股净资产5.946.426.426.94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上市公司股本+本次发行股数);

注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18额)/(期末上市公司股本+本次发行股数)。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合计387154.96301475.54176808.04

非流动资产合计317517.79193170.97131609.53

资产总计704672.75494646.51308417.58

流动负债合计372731.85262315.53173066.58

非流动负债合计82863.6158393.017830.48

负债合计455595.46320708.54180897.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8942.31173937.97127520.52

所有者权益合计249077.29173937.97127520.5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422705.55260048.56139090.93

营业成本305891.31193638.71104182.66

营业利润67235.8037283.2516842.76

利润总额67259.9837486.6016939.31

净利润61311.0630850.0714819.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311.4930850.0714819.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61311.4930850.0714819.23

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22.1419321.92-8906.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62.35-52960.54-32665.58

1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35.8742405.7941630.5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2.69124.18-3.44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45.938891.3555.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714.1922460.1213568.77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1.041.151.02

速动比率(倍)0.740.800.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0.66%53.08%49.39%

资产负债率(合并)64.65%64.84%58.6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232.942.50

存货周转率(次)3.022.542.3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150.69-0.5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40.320.00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61311.4930850.0714819.23润(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61191.2130493.9114858.09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

5.946.248.23资产(元/股)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分析

20报告期内,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高等因素影响,发行人

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公司的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内流动资产金额占比分别为57.33%、60.95%和54.94%。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42.67%、39.05%和45.06%,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公司的资产结构与主营业务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80897.06万元、320708.54万元和

455595.46万元。公司负债结构较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负债总额与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相对保持一致,呈整体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项目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2、1.15和1.04,速动比率分别为0.66、

0.80和0.74,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65%、64.84%和64.65%,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财务状况较为稳健。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11.90倍、12.78倍和11.42倍,利息偿付能力较强,无逾期偿还银行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的情形。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0、2.94和3.2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1、2.54和3.02,逐年上升且处于较高水平。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刘俊清、周天宇

21项目协办人:李雨晴

项目组成员:郑睿、陈华明、张李展、蔡昶、何锡慧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联系传真:021-231535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97号万科金域国际中心裙楼四楼

负责人:刘为民

签字律师:潘平、李辉

联系电话:0551-65282222

联系传真:0551-65282277

(三)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负责人:王增明

签字会计师:吴军、于伟

联系电话:0571-81112222

联系传真:0571-81110966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负责人:王增明

签字会计师:吴军、于伟

联系电话:0571-81112222

22联系传真:0571-81110966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东方证券签署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及《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

东方证券指定刘俊清和周天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刘俊清:本保荐机构产业投行总部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泰鸿万立(603210)、光大同创(301387)、浙江自然(605080)、海晨股

份(300873)、联得装备(300545)、天成自控(603085)、恒华科技

(300365)、陕西煤业(601225)等多个 IPO 项目,以及海晨股份(300873)、联得装备(300545)、天成自控(603085)、恒华科技(300365)等多个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执行经验。

周天宇:本保荐机构产业投行总部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负责完成万胜智能创业板 IPO 项目、纵横通信主板 IPO 项目及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顶点软

件主板 IPO 项目、天成自控主板 IPO 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参与完成联得装备创业板 IPO 项目、恒华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荣信股份公司债项目、欧

菲光公司债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保荐人东方证券认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4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3八、其他重要事项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2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发行人盖章页)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25(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保荐机构盖章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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