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6证券简称:博俊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稳定核心管理团队,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保障公司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结合当前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1/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按照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
基本薪酬占不超过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其所担任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包括组织绩效薪酬、岗位绩效薪酬,其中组织绩效薪酬不低于总薪酬的百分之十,组织绩效薪酬(含年终奖)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岗位绩效薪酬与岗位绩效指标达成情况挂钩,按月考核发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等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或自
愿放弃领取津贴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3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由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等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止付追索: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
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