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7证券简称:江天化学公告编号:2026-02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9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领取相应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