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7证券简称:江天化学公告编号:2026-01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827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发
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9222.80元,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423186.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42318.63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2272037.88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547501711.3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2272037.88元。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827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10827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50%。
(2)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5.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827000.0012992400.0020932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9509222.80297735338.4768546910.88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6066003.8122474268.4124384091.63
营业收入(元)1552353619.55688379172.65709117773.2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47501711.36
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2272037.88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否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4751600.0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28597157.38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4475160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82924363.85
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2.81%
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4751600.00元,满足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相关要求,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
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主业经营、提升盈利能力,更好地回报股东和投资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2025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4686.42万元、
4594.48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23%、2.09%,均低于50%。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