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证券简称:华安鑫创公告编号:2026-033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攀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便于广大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则制度的最新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