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5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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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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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753 号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董
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骐环保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骐环保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骐环保董事会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华骐环保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1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华骐环保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骐环保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75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徐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冰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子欣
2026年4月22日
2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5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6415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9062451.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37353048.4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2月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56012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56012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3735.30
减: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22784.11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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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减: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21.91
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70.72
募集资金2025年12月31日应结存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023年7月11日已
1306020829300177227-
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2025年6月11日已
10010078801100001486-
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2023年8月15日已
555900027310704-
鞍山支行注销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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