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2026-005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黄治权先生、操家顺先生、夏永芹女士、刘能斌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其中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32万元/年(税前);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未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担任公司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经审议,认为本薪酬议案符合公司的经营规模,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经过审议,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俊先生、郑杰先生、金燕女士回避了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公司服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根据2026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各公司经营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经过认真审查,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装备”)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蔚蓝装备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为蔚蓝装备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4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蔚蓝装备的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融资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蔚蓝装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9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剩余2.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作废失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