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证券简称:屹通新材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6年4月23日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汪志荣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按计划完成了2025年的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列群先生、倪勇先生、周善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
1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按照6万元/年(税前)的津贴标准向独立董事分月发放了津贴,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2026年度,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照公司与其签署的《独立董事聘任合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领取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所有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了相
应金额的薪酬及奖金。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2025年公司给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的;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兼任高管的董事汪志荣、汪志春、李辉以及汪志荣的配偶陈瑶董事回避表决。
4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一)《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相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黄列群、倪勇、周善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四)《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就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落地,推动公司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
6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
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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