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
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2024年度现场检查,中信证券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