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证券简称:通用电梯公告编号:2026-02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4人,代表股份114369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2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103492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1人,代表股份1087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9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6人,代表股份
1748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股份66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1人,代表股份1087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9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36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368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4368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张建林、孙峰、顾月江、
李彪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96879882股。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常睿豪律师、陈启球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