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证券简称:三友联众公告编号:2026-03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自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示期内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6年7月14日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4、经公司股东会授权,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调整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448.10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具备实行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
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授予日、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